要求就这两点,也不算太高,只是不用自己的乐器,会导致演出效果的不佳,新的乐器使人产生陌生感。
这一点我不太好签,如果没有这条要求,我可以直接签了,只是不能用自己的乐器,如果中途出现了问题,那就有些麻烦了。
可是不签,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没有了,谈一家场地很难办,场地费更难。
我的脑中一直在徘徊着“签”与“不签”这两个问题。
在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也是做出了决定,那就是签。
如果出现了问题,这个场地得负责。
“苏先生,你们乐队的演出时间在1月5日,晚上八点。”
我把合同递向了对接人,对接人笑着说。
“明白了。”
“合同您拿好。”
对接人又把合同给了我,我接了过去。
合同都是双份的,大多数正式合同会一式至少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确保权益对等。
而场地是合法权益,所以合同也都必须是双份,这样才能保证双方持有的合同内容完全一致,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把合同放进包里,我也就走出了这家场地,并且拿出手机叫了一辆出租车,返回去。
今天的事情我也和仁菜她们说了,不需要回小租房,直接去无刺有刺的会合地就行。
我走了进去,仁菜她们都已经到了,也在等我,我把合同从包里拿出来,放在会议桌上。
“无名,谈的怎么样?”
刚一落座,桃香就问我。
“并没有谈,到地就把合同给了我,这个场地有一个要求,我给签了。”
我把合同给了桃香,桃香接过,打开合同开始看。
“不能自己带乐器这一点我经历过,这也算是一个常见的要求了,只是一个乐器使用者不是用着自己熟悉的乐器,可能会发生一些麻烦。”
桃香也把自己在钻石星尘时的经历说了出来,这个要求她是亲身经历的。
“小昴,仁菜和小智倒是没什么大碍,我和鲁帕就有点不太行了,一个吉他手和贝斯手对突然换不熟的乐器会产生手生的问题,而且我们使用的乐器都是自己调过的,而场地的吉他与贝斯都是按照基本的来调。”
桃香无奈的说出,作为吉他手的麻烦就是这样,
“确实如此,我是键盘手,再怎么换键盘也是差不多的,可是桃香和鲁帕,吉他与贝斯都是需要按照自己的习惯去调弦,而场地配置的吉他与贝斯都是在演出前几分钟才会给的,根本没有多余时间去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