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姑娘没一个愿意嫁的,想卖女儿的人家林老四又看不上,一直单着,屋里屋外的活干起来都没问题。-求\书+帮! ?已^发_布¨最+芯?彰¨結*
这种不需要生育、长得还行,上无公婆下无子孙,每年私塾的银子收入不少,本人还可以干活,甚至还上进,那不就是最好的牛马。
她认识字,跟林老四一拍即合,婚后就开始她咸鱼的一生。意见她提,活林老四干。
青瓦房是她提议要建的,要不然好人家的公子哥怎么会上门来学习,也不利于他结交好友。
她相公觉得在理,把五百两拿出来给她建大房子,带地笼的那种。
而后又因缘巧合收养了个孩子,这孩子本不该出生,是县太爷的外室子,生母柳氏原本跟县太爷是从小订的娃娃亲,青梅竹马关系极好。
因继母不慈,柳氏流落在外,被人从京城拐到扬州当瘦马养着,名声尽毁,不可能再回家,两家的婚事自然而然延续到她妹妹身上。\鸿*特·暁+税`惘+ !免+费*跃`独`
好巧不巧县太爷刚上任,她被人献上去,柳氏无处可去,前尘往事不堪回首,又不想跟县太爷回家,便被县太爷当外室养着。
意外怀上孩子不想生,怕孩子跟着她遭罪,踟蹰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听到旁人揶揄她们夫妻无法生养之事。
她相公注定无子,孩子缺个合情合理的身份,养在他们这儿刚刚好,举人儿子的出身,比外室子体面许多。
有了这等关系,县太爷抬举她相公,让那死鬼以举人的身份去县衙做县丞,要不是那死鬼心态不好,激动猝死,她们家都准备搬到县里去。
银子地契一分不少,八百两银子她拿出来能见人的三百两,剩下五百两单独交给族长,叮嘱他这孩子的具体身世,连带着信物一并交给他。
林族长听完就觉得要糟,之前都以为孩子是林老四在外的风流债,为了堵太太的嘴才说是养子,没想到竟是县太爷的风流债,这叫他们怎么办?
谁敢送回去?
“大侄女,你这不能走。?墈,书.君· !耕*新/醉-哙\”
“切,你们姓林的好搞笑,赶我走的是你,不让我走的也是你,左右我里外不是人,得不到半点好,还要捞一身脏臭,你们自己报信去,跟我没关系。”
她都已经跟柳氏达成协议,好好守着这小娃长成,培养他读书考科举,之后色衰爱弛再把她接回来做个义母处着,现在就想方设法在县太爷身上捞够本钱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