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每天放学后他就会把学校发的牛奶偷偷带回来,喂给小猫,小猫一天天长大。^天-禧¢小¢税.枉- \首\发′这样的日子直到家里的钱都用光,他不得不退学,去当古惑仔,可能这就是他的命吧。
没有去学校也就没有了牛奶,他只能熬些粥来喂给小猫,可是小猫只舔了一口就不再吃了。
“怎么不喝呢,是不是喝牛奶和习惯了?”
他好些天没有来了,小猫又瘦了,他也更瘦了。他像往常一样摸了摸小猫的头,结果手上就被咬了一口。
“好啊,我救了你,给你吃的,你还咬我。真是个白眼狼!我救了一条白眼狼。”
他很生气,拎起小猫的脖子,看见它湿漉漉的眼神,有点想笑。他在做什么呢?和一只听不懂人话的畜生说话?
“猫的舌头最多只能接受五十度以下的食物。”远处传来一个声音。
原来是被烫到了。
“对不起哦,错怪你了。\d¨a?s_h,e+n^k?s′.*c^o_m+”
他开把这碗粥吹凉,果然小猫就开始吃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余顺天。”
“我叫冯振国。”
两个人就这样相识了,余顺天比他大四岁,从那天后,他就开始叫天哥。他很羡慕天哥有父母,可是,天哥告诉他,有父母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他没有享受到父爱和母爱,自然不懂,有父母会比孤儿更可怜吗?
后来某一天,天哥没有来篮球场,他听说正兴帮的南叔,手下多了一个得力助手,才十五岁,做起事来狠辣无比。那时候的南叔在帮派里已经混到二把手了,对于古惑仔来说,跟着南叔有钱赚。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么喜欢读书的天哥也加入了帮派。
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天哥。
“你享福罗,今天有鲜虾馄饨。”
冯振国对着小猫说,他今天捡到了一个金戒指,三哥很高兴,带他去吃了鲜虾馄饨,他还给阿公和小猫打包了两份。\c¢u?i~w_e·i^j+u!.^i`n~f?o~
“吃馄饨就吃这么快,以后就叫你馄饨了。”
每天抢东西他实在是很不喜欢,但是为了活下去,他不得不做。从一个好学生到古惑仔也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或许这就是他的命。
只要阿公和馄饨还在他的身边,当古惑仔也没有什么,跟对了老大,还是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对于这样的少年来说,未来再苦也是有希望的,他会带着阿公住上大房子的。他还会给馄饨买好多好多的肉吃,吃到白白胖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他发现三哥除了让他去抢东西根本没有什么其他的事给他做。可是那一句句帮派的规矩压住了他,让他不敢退出,也不敢顶撞三哥的命令。
他又开始流鼻血了,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喝水的缘故,这个天气实在是太热了。
“冯振国在哪里?”
“你们来找振国有什么事情吗?”
“老东西,快让冯振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