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扔到混沌里就好了。”
很显然妖魔是视觉系的生物,一滩污泥似肮脏的拉鲁瓦和眼前静谧美丽的永夜之君根本无法画上等号,不想看到又无法毁掉的东西,扔混沌里自生自灭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不行,总有一些好事的人会将它从混沌召唤出来,它太容易暴动,很烦。”每次暴动就想跑到菇凉这里来,天知道被那东西碰到,浓烈的负情感就会流到菇凉这边来,恶心到想吐。神久夜淡淡的声调里透着咬牙切齿的味道:“我想把它流放到异世界去,一个没有人知道如何召唤它,它再也回不来的异世界。”
其实塞在圣杯里装罐头挺好,可惜总有魔术师想要把它召唤出来。放到混沌里,别说妖魔能召唤它,连神也喜欢拿它做工具用,搞到最后丫的还不是溜到菇凉身边试图融合!
“随你吧。”
好歹是多年的同伴,大家对彼此的性格相当了解,以妖魔之君的骄傲,一旦决定的事情就绝对不会更改。
西瑞尔手中仍把玩着神久夜的发丝,半垂眼睑轻声问:“这一次,会回来的吧?”
神久夜眉头一皱,黑发已有意识般从他手中溜走,清冷的眼睛已然回答了西瑞尔——
多余的问题。
只有最年轻的拉瑞尔理所当然地认为,妖魔之君无论在其他异世界玩得多愉快,必然会再回到妖魔界。
其余妖魔之君们彼此交换眼神,这个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其实并没有任何意义,永夜之君的想法总是难以琢磨。
作者有话要说:
☆、第98章 人品
为了围观圣杯战争,神久夜和玉玑子来到冬木市,正住在冬木市的凯悦酒店内,随身携带的还有间桐樱小萝莉一只。
多亏了阿斯塔罗特替他们搞定了身份和资产问题,毕竟他曾经是对人间界影响力颇大的高位主神,即使脱离神族,依然在人间界保留了一部分忠实的信徒供他驱使。不过,他的信徒集中在中东地域,给神久夜和玉玑子准备的自然是中东的国籍。
神久夜和玉玑子少不得往中东走一趟,或许是机缘巧合,玉玑子有幸在那个混乱的地区目睹了战火硝烟,不得不承认当人类把创造用于提高杀伤力时非常可怕,如果他不是法术强大,恐怕也要和身边的平民一起死于炮火的轰炸。
科技可以让人类的生活更加方便,也可以让人类的杀戮更为有效,创造出如同神明般的效果。然而科技是一种技术,它从未主动影响人,反而是人类在肆意地使用它。